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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兰考县直幼儿园部门决算公开

2017-09-15 09:07:07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2016年度兰考县直幼儿园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兰考县直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兰考县直幼儿园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兰考县直幼儿园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考县直幼儿园概况
 
     兰考县县直幼儿园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幼儿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兰考县直幼儿园决算单位构成
兰考县直幼儿园部门决算为县直幼儿园本部门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兰考县直幼儿园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兰考县直幼儿园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县直幼儿园2016年收入总计269.124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11万元,支出总计 270.857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77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直幼儿园本年收入合计269.1240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12404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直幼儿园本年支出合计270.85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85764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直幼儿园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69.124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11万元,支出270.857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7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直幼儿园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9.124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11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57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85764万元,占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69.12404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11万元,支出决算为 270.857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直幼儿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0.85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51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退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3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县直幼儿园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三高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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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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