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安全网络宣传周兰考县校园日活动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稳定和谐,9月19日上午,2017年国家安全网络宣传周兰考县校园日活动在兰考县第三高级中学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春艳,宣传部副部长杨森,县网信办主任侯永胜,县教体局副局长杨相军,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海英等领导出席活动。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网安大队、兰考三高、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教体局属学校负责人及县三高2000多名师生参加本次活动。校园日活动由县教体局副局长杨相军主持。
会上,朱春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春艳发表讲话。她在讲话中指出,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是中央网信办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目的在于不断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未来建设事业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也是互联网应用的中坚力量。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应该从基础做起、从青少年人群抓起,大力培育“中国好网民”,共筑安全、赢在未来。为更好地适应时代和未来,希望同学们要做到“四有”:一是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网络安全隐患并不遥远、就在身边,维护网络安全不仅是国家、专家、人家的事,更是普通百姓的事,是我们每个人的事。我们必须时刻绷紧网络安全这根弦,筑牢“头脑中的防线”,让网络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是要有文明的网络素养。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上正能量,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用优秀思想道德文化滋养网络、滋养社会,自觉把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欺诈、色情低俗等污泥浊水清除出去,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三是要有守法的行为习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下不能做的事网上同样不能做。要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讲诚信、守秩序,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四是要有基本的防护技能意识。互联网是把“双刃剑”,我们在享用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同步掌握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看得见陷阱、挡得了暗箭、补得上漏洞,不轻易下载来路不明的程序,不随便转发谣言信息,注意保护个人账号和密码,改变不健康的上网习惯,让网络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国家的未来在青少年,网络的未来也在青少年。有什么样的青少年,就有什么样的网络;有什么样的青少年,就有什么样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引导青少年,培育造就新一代的“中国好网民”,引领和开创网络空间更加美好的未来,培养和造就网络强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随后,与会领导为学校代表颁发了《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学生读本》书籍。
最后,县网信办主任侯永胜作了题为《互联网安全及未来》的专题演讲,分别从互联网趋势、互联网安全与管理、网联网安全与未来等方面阐述了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用鲜活的案例告诫大家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做到文明上网,依法治网,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海英通过典型的网络犯罪案例提醒同学们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谨慎防范,不沉迷于网络、不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活动结束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春艳在展板前为同学们讲解网络安全知识。与会学生依次参观了宣传版面。
此次校园日活动的成功举办,推进全县中小学校网络安全宣传周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提升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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