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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7-03-03 17:40:22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春季是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和肠道流行病、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疾病的高发季节。新学期即将开学,为认真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健康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学校要切实把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摆在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中小学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和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爆发。
  二、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要求及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在开学初期对学校食堂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或自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条款要及时整改。同时,要将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食堂卫生环境、食品是否留样、食堂安全防范措施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作为专项检查重点,特别是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料有无过期、霉变、腐败,一经发现必须销毁,不得加工给学生食用。推广学生奶及营养加餐的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执行好学生年度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等,进一步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卫生条件。
  三、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学校要重视健康教育,校医、保健和健康教育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的宣传活动。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开设宣传橱窗、板报,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形式,切实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严格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要严格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程序妥善处置,并及时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食物中毒发生情况隐瞒、缓报或谎报的,将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2月26日

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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