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规范》要求,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网络应用环境,实现校园宽带网络全接入、全覆盖;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建设、应用和共享,让每个班级都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打造网络学习空间,促进师师、师生、生生、家校之间的互动。
《规范》涵盖了小学数字校园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模式、建设内容和建设流程等方面的内容,还明确了用户信息素养、信息化应用、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规范》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小学、初中和高中,包括中心小学、村小和教学点)的数字校园建设,其他基础教育学校可参照《规范》执行。
《规范》明确,数字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深化应用,融合创新”的基本思想,采用云服务模式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学校教育的质量提升。
《规范》明确,数字校园建设应达成如下目标:一是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讯、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从基础设施(网络、终端、教室等)、资源(教材、图书、讲义等)到应用(学习、教学、管理、生活等)的数字化。
二是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拓展现实校园的时空维度,实现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网络应用环境,实现校园宽带网络全接入、全覆盖;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建设、应用和共享,让每个班级都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打造网络学习空间,促进师师、师生、生生、家校之间的互动。
三是实现用户信息素养提升。提升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技术人员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四是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教学的常态化与创新发展;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的优化与再造,提升校园管理效能与决策水平。
《规范》提出,数字校园建设应采用“云-网-端”架构模式:“云”服务指基于云计算技术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包括IaaS(基础设施服务)、PaaS(平台服务)、SaaS(软件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建设、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和维护;“网”指固定宽带、移动宽带、有线电视网络等方式;“端”指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包括计算机和各种新媒体技术设备(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
《规范》还对数字校园建设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用户信息素养方面,学生、教师、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是数字校园服务的主要对象,提升用户信息素养是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核心目标之一;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培养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与技术人员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信息化应用方面,学校的教学、管理、评价、生活服务等信息化应用是数字校园价值体现的根本;数字教育资源是开展信息化教学的基础;应用服务是实现教育教学活动信息化的重要保障;应用服务体系采用“云服务”建设模式,支持教育教学业务信息通畅、高速互访和有效整合。
基础设施方面,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数字校园建设的基础和外显形式,包括网络环境、数字终端、数字化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与文化生活空间,为校园信息化应用提供硬件和物理场所支持。
网络安全方面,网络安全是数字校园建设的必要条件,需要从组织管理、网络应用与校园环境三方面加强安全保障措施,以维护数字校园的安全、平稳运行。
保障机制方面,保障机制是数字校园建设重点内容顺利完成的制度性保证,也为数字校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包括组织架构、全员培训、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多方协同等方面。
编辑: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