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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8-04-18 10:30:46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和河南省教育厅及县教体局年度工作要点,决定2018年开展第三批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在各学校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基础上,2018年4月至5月,评出第三批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由县教育体育局颁发铜牌。
二、评估依据和要求
       依据《河南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评估。量化评估结果,中小学得分不低于95分,幼儿园得分不低于72分,方能评为县级示范校。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在申报时要推荐1所学校参与评选。
三、评估组组成
       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若干评估小组,成员由语言文字专家组成。
四、评估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申报学校(幼儿园)根据《标准》要求准备有关文件材料,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并上报bet365官方洲版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提出接受评估申请。
(二)组织初评。各学校依据《标准》,在对申报学校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的基础上,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申报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初评。
(三)推荐上报。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按县教育体育局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学校。报送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自评报告(含自查评分表)和申报表(附件2),申报材料一律采用电子文本发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过期不再接收申报。
(四)组织评估
         1.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学校报送情况,研究确定评估工作日程安排。
         2.评估组对申报学校实地进行检查评估。
         3.评估过程:各学校分管领导介绍本乡镇(街道)申报学校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情况;申报学校分管领导汇报主要工作;评估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组织部分师生座谈、听课、实地查看和问卷调查。接受评估的学校应根据评估组要求,在材料准备、师生调动等方面积极配合,为检查评估工作提供方便。
         4.评估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严从细对照《标准》进行评估,并对每一所被评估学校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5.县教育体育局对评估认定意见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估认定结果。
bet365官方洲版语言文字办公室地址:振兴路与兰阳北路交叉口bet365官方洲版5楼 邮  编:475300
联系人:黄鸣超
电  话:0371—26985488
邮  箱:lk6985488@126.com
 
附件:1.河南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
2.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
3.申报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额分配一览表
 
 
 
2018年4月8日

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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