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促使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增强做好新时代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7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办〔2017〕1079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制定了《兰考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兰考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2018年3月9日
编辑: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