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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

2017-03-03 17:41:50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2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过程,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县学校食堂健康发展,兰考县教体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以前期开展的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程为基础,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主线,使从业人员以规范的操作过程和良好的服务形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靠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从业人员操作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切实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2017年3月在全县各中小学食堂开始实施,力争年底完成。
二、工作原则
  “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社会监督、学校食堂自律的原则;
  二是属地管理、因校制宜、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
  三是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
      四是整合现有资源、有效兼容、科学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内容
  “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技术)是“明厨亮灶”建设的升级版,借助安装在加工制作场所的设备,依托网络传输技术,保证监管部门和公众能够通过电脑、手机、显示屏等终端设备,实时观看餐饮重点环节的技术手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就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吸引广大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共同监督,推进社会共治,从而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强化风险控制、推动科学监管工作。具体内容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的通知》(豫食药监餐饮〔2015〕159号)中的视频技术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是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稳步推进;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各学校食堂的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有计划加以实施;要对活动中广大师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二)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各学校加强与县食药局联系,积极与联通公司业务部门沟通协调,本着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利用现有设备,尽量避免重复投入,造成浪费。要做到科学施工,有效兼容,积极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的顺利开展夯实群众基础。一要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通过活动实现群众监督的权力;二要动员学校全面参与,注重从思想认识着手,引导学校食堂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三要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校园媒体宣传“明厨亮灶”工程的措施和成效。四要依靠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借助学校后勤协会、餐饮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借助当地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旅游城市等活动平台,促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标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加强对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县教体局将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开展督导和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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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7日

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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