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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3-03 18:12:48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关于印发《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bet365官方洲版等九部门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bet365官方洲版   兰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兰考县人民法院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兰考县公安局
 
兰考县民政局       兰考县司法局         共青团兰考县委
 
兰考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2日 
bet365官方洲版等九部门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综治、公安、司法、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发生在我县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遏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加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6〕991号)精神,经bet365官方洲版等九部门共同研究,决定2017年在全县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时间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至3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加紧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至10月)。各部门要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11月)。各单位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县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二、内容及措施
     (一)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6〕991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校报、橱窗、班队会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和暴力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
      2.加强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及家庭教育。切实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各单位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版)》,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着力加强法制教育,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演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认真开展专题教育,各单位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和暴力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多种措施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和暴力治理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校园监控要无死角,24小时无空缺。四要加强关爱保护。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和暴力的伤害。
     2.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3.强化学校周边治理。综治组织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要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4.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5.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三)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1.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各单位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2. 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及中小学校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地本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单位对本地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要进行自查自纠。县教育体育局等九部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考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并在全县通报先进典型及落后单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及各中小学校的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本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重大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组织机构,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3月28日前报bet365官方洲版。

 

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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