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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6-14 08:49:33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关于开展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自主开展的学生组织,是学校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通过构建多元、开放、富有活力的课程体系,拓展教育资源,涌现出了一批学生喜爱、特色鲜明的活动社团。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充分展示学校社团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县教体局决定开展兰考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组织规范。学校要根据《兰考县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自主开展活动。所有社团必须在县教体局备案,以作为评选优秀社团的依据。社团要有名称,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成立并运行三年以上,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
2.活动丰富。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设计要体现实际需要,贴近生活、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活动组织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参与活动策划、开展、总结等环节。活动范围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随机举行,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3次,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
3.保障健全。有专职、兼职的师资队伍,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校外拓展空间,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社团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4.特色突出。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校内具有知名度,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吸引力。通过社团活动,提高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5.学生社团在乡镇(街道)、局属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优秀社团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社团学生成果或作品获镇级、局属级一等奖;社团活动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6.分类明确。社团可参考以下分类。
学科拓展类:古诗诵读、读书社、文学社、数学研究、英语口语交际、时事政治、历史风云等。
科技类:信息技术、模型制作、少年科学院、少年农学院、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等。
文体类: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小主持人、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话剧戏曲社团、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牌社、编织刺绣社、篮球社、轮滑社等。
综合类:护绿小组、红领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少年交警队、小记者团、交际口语协会等。
二、评选办法
1. 参加评审的社团必须经过县教体局备案(纸质稿每年五月报兰考县基础教研室,学校加盖公章;电子稿请发送至lkxjyky@163.com)。根据社团章程认真实施的社团,上交学校制定的《社团活动考评细则》;填写《兰考县中小学生优秀社团评选申请表》。
2.每个社团要附书面汇报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宗旨、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及影响等,同时每个社团上报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原版数码照片,不压缩),校长推荐信,指导教师评价,乡镇、局属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县级优秀社团两年评选一次。
2.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县级优秀社团,要求逐级推荐,乡镇(街道)(含民办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择优统一申报到县基础教育教研室。
4.申报名额:见附件2。
5.申报时间:2018年6月25—26日。
6.由县教体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县级优秀社团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
7.县级优秀社团评选的具体事宜,由县基础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基础教育教研室,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8.新成立的社团需填写兰考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备案表
 
附件:1. 兰考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
2.兰考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及推荐数量分配表
3.兰考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活动县级评选推荐汇总表
4.兰考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备案表
 
附件下载
 2018年5月26日

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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